窮鄉(xiāng)親
毛澤東的治國思想和實踐,是十分深刻而豐富的,風格是非常顯明的。在這里謹舉出以下幾點:
1、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反對法制的形式化
在社會主義社會,法規(guī)制度根本的在于為人民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服務,保障老百姓的權益,而決不是追求其"形式化"、"制度化"。因而毛澤東時代從不要求法制及其機構的所謂"健全"和"完善"。--健全、完善永遠是相對的概念。相反卻講求法律、規(guī)定的簡約,法律條文精練、簡明、通俗易懂,為廣大干部群眾所接受、所掌握。人們知道,毛澤東時代的法律、法規(guī)的確是很不"健全"的。長期間,公安上主要就一個"治安管理條例",農(nóng)業(yè)上就一個"農(nóng)村人民公社六十條",工業(yè)上有一個"七十條",而黨員、干部除《黨章》外主要就一個《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各方面只有一些基本的規(guī)定和制度。而法制機構、司法隊伍更是精簡,城鄉(xiāng)社會看不到多少警察,更沒有幾個法官。但是,那時的社會治安壞境、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秩序卻稱得上是中國歷史上較好時期之一。即使在“文革”動亂時期,偷盜、搶劫、殺人、強奸、詐騙等犯罪現(xiàn)象很少出現(xiàn);許多社會丑惡現(xiàn)象和嚴重危害社會、危害百姓的犯罪現(xiàn)象絕跡;相反,到處助人為樂、做好人好事的現(xiàn)象卻成風,被老百姓稱為"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因而,法治成本達到了最低廉,管理達到了最有效。
歷史經(jīng)驗說明,社會的安定、和諧、有序關鍵在于建造一個公平的、為廣大群眾擁護的、思想信念上統(tǒng)一的社會。而主要不可能只靠法制上的完善來實現(xiàn)。
人們看到,在建設"法治社會"中,有些人曾一度把法律法規(guī)的"健全"、機構設置的"配套"作為主要標準。今天討論這個法律,明天公布那個條文。法律規(guī)定上千種,規(guī)章制度貼滿了墻,而老百姓和干部們卻很少去理會,即使理會也沒得腦筋記住那些繁文冗句。與此相適應,機構建了一個又一個,這里擴編警察,那兒擴編法官……,吃財政的人員逐年劇增,法治成本一路飆升;而犯罪率仍居高不下,老百姓即使在家家戶戶安裝防盜門、防盜網(wǎng)的情況下仍然還是提心吊膽地生活,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搶明奪,農(nóng)民連自家養(yǎng)的牛、羊都大量被偷。干部腐敗更是愈演愈烈,就連一個公款吃喝問題二十多年也沒有制止住。難道這就是"法治建設"的路程嗎?當連官吏們也做不到遵紀守法,老百姓連自已的權益、安全也保不住的情況下,所謂"民主和法制"豈不是再次顯露出它的虛假性嗎?
2、人民群眾是管理國家的主人,反對權力和管理階層的官僚化
從來的執(zhí)政、管理職能,都是為政府官員和管理階層所專有,而勞動群眾只是被管理的對象。然而在勞動群眾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這種狀況還能繼續(xù)下去嗎?毛澤東說: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yè)、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利等等權利,就沒有保證。"(毛澤東《讀社會主義政治經(jīng)濟學批注和談話》上冊 第275頁)明確地提出了勞動群眾必須參與管理,打破領導與群眾、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絕對界線的主張。
1960年,鞍山鋼鐵廠在實踐中總結(jié)了一套新的管理方式,其基本內(nèi)容是實行"兩參一改三結(jié)合",即工人參加管理,干部參加勞動,干部、技術人員與工人群眾相結(jié)合,改進管理、大搞枝術革新等。此經(jīng)驗受到毛澤東和黨中央的高度重視,被稱為"鞍鋼憲法"的管理原則,向全國推廣。"鞍鋼憲法"是社會主義民主在管理方面的重大體現(xiàn),稱得上是迄今最進步的管理方式。它對于打破那種單純由領導干部說了算或"專家治廠″、物質(zhì)刺激的管理方式,依靠工人階級搞好企業(yè),具有根本意義。
由"鞍鋼憲法"的原則向黨和國家的管治領域推廣,六十年代黨中央在擴大民主議事范圍、實現(xiàn)人民群眾參政議政方面做了許多新探索。
當時黨中央政治局或全委召開的許多工作會議都采取擴大范圍的方式,不僅參會人數(shù)多,而且會期比較長。目的就是擴大黨內(nèi)民主,使各級干部充分發(fā)表意見。例如 1962年一、二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出席會議人員擴大到了四級黨委,即到了縣委書記和重要廠礦的負責人,共七千人,會期達一個月。無論是參會范圍之廣、人氣之盛, 無論是講話和發(fā)言人數(shù)之多、會風之民主公開等,都開創(chuàng)了歷史的新局面。
由此前進,讓工人農(nóng)民代表進各級領導機構,直接參與領導決策和管理,是毛澤東所作的進一步探索。我們說,“文革”是錯誤的,但“文革”時期在領導體制方面所進行的一些改革并非毫無意義。如各級管理機構"革命委員會″,一律以"三結(jié)合″的原則組成,其中以工人農(nóng)民為主的群眾代表占到三分之一。在黨的九大、十大,全國第四屆人大會議上,工人農(nóng)民和其他勞動者身份的代表占到半數(shù)以上。在十大選舉產(chǎn)生的中央委員會中,工人、農(nóng)民、解放軍以及其他勞動者身份的委員合起來占到67%。(《毛澤東傳》1949一1976(上)第1665頁) 這在歷史上是從來無有的。參照中央的做法,省、地、縣、公社各級黨委中工人農(nóng)民成份的也是占多數(shù)。在教育、文化部門,干部、知識分子成堆的地方,曾實行所謂"摻砂子"的辦法,建立"三結(jié)合"的管理組織,讓工人、貧下中農(nóng)代表參與其領導和管理。毛澤東還多次提出,要提拔優(yōu)秀的工人農(nóng)民進黨中央、國務院,并任黨中央的副主席、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這在文革期間也進行了大膽嘗試。這些試驗就當時看并非全是成功的,但其方向十分明確,就是打破權力、管理職能為少數(shù)官僚所專有,防止他們脫離群眾,體現(xiàn)勞動群眾當家做主。此外,毛澤東時代還在各方面注重提高工人農(nóng)民的社會地位。例如:在發(fā)展黨員、培養(yǎng)干部上,都是以工人農(nóng)民中的優(yōu)秀分子為重點。全國"以工代干"、"以農(nóng)代干"的干部有上千萬。"依靠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nóng)″更是當時各個領域長期間實行的階級路線。歌頌"工農(nóng)兵"、突出"工農(nóng)兵"形象,這也是各類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必須堅持的方針。
不是講"領導體制改革"嗎?自古迄今什么改革有過毛澤東這樣的開創(chuàng)性和進步些!如今改革己經(jīng)搞了20多年,看在各級黨代會、人代會代表中,在黨委、政府成員中,真正工人農(nóng)民身份的還有嗎?還有幾個?難道真的如有人所說:工人農(nóng)民"沒有參政議政的能力",必須請精英們?yōu)橹恚?
3、重點是治黨、治官,整治官僚特權
早在建國前后,毛澤東就多次指出:共產(chǎn)黨執(zhí)政后存在著脫離群眾、產(chǎn)生新的官僚特權和腐敗的趨勢。因而在建國后一直把反對官僚主義、干部腐敗作為黨的建設的重點。為此開展了一系列政治運動。如1953年的"三反、五反"、1957年的"整風"、1958年后的反"五風"、1963年的"四清"運動以及后來的"文化大革命"等,其基本內(nèi)容都是反對官僚主義和腐敗。
反對官僚主義,其目標就是防止權力階層的特權化,建立一個以勞動群眾當家做主的平等社會。在毛澤東看來這是社會主義時期治黨治國的核心問題,也是調(diào)動一切積極性、發(fā)展社會主義經(jīng)濟和各項事業(yè)的關鍵。為此,他作了大量闡述。
1958年初毛澤東曾說:"所有制改變以后,人們的平等關系不會自然出現(xiàn)的",這要靠整黨整風。"整風以來,資產(chǎn)階級的法權制度,如等級制度,領導與群眾的不平等關系,差不多破壞完了,領導干部不靠威風,不靠官架子,而是靠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福利,靠說服。""馬克思主義關于平等、民主、說服和人們相互關系、打成一片的思想,沒有發(fā)揮。人們在勞動中的關系,應當是平等的關系,是領導和群眾打成一片的關系。蘇聯(lián)在十月革命后沒有做好,舊的法權(等級)制度沒有徹底破壞,勞力與勞心是分離的,教育與生產(chǎn)是分離的。"(引自《毛澤東傳》1949--1976(上)第833頁)
毛澤東還說:要"打掉官風,實事求是,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以真正平等的態(tài)度對待干部和群眾。必須使人感到人們互相間的關系確實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給他的!藗兊墓ぷ饔兴煌,職務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論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間都要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姿態(tài)出現(xiàn)。決不許可擺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風。"領導干部要隨時準備挨罵。(《毛澤東文集》第七卷第354-355頁)"不論你官多大,無非是當主席,當總理,當部長,當省長,那么大的官,但是你只能以一個勞動者的姿態(tài)出現(xiàn)。這樣,你的官更好做,更多得到人民擁護。"(引自《毛澤東傳》1949--1976(上)第787頁)
在六十年代,他進一步指出: 革命勝利后,工人農(nóng)民沒有停止,他們要前進,"而一部分黨員卻不想前進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對革命了。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住大官們的利益。他們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有些人掛著共產(chǎn)黨員的招牌,但卻不代表工人階級,而是代表資產(chǎn)階級。這一點必須看到,否則我們是要吃虧的"。
為了防止權力集團官僚化、特權化、脫離群眾,除了開展整黨整風,黨中央還制定了許多制度和規(guī)定,如取消干部的職務津貼和獎金,實行干部與工人大體相當?shù)墓べY標準;各級干部必須定期到基層農(nóng)村、工廠參加勞動,與群眾實行"三同";在干部使用上"能上能下";不準干部的家屬、子女享受特殊優(yōu)待等。在各類人群中,毛澤東最為關心又擔心的是干部子弟。認為他們有優(yōu)越感,脫離群眾,擔心將來會變成貴族階層。所以,對包括自已的子女在內(nèi)都要求十分嚴格。當時黨中央高干的子女,上學期間一律在校與同學一起集體食宿,畢業(yè)后全部下基層、下邊疆鍛煉,接觸群眾。毛澤東說:"蘇聯(lián)共產(chǎn)黨員多數(shù)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農(nóng)民提不起來。所以,我們要尋找我們自已的道路。我們一定要把干部子弟趕到群眾中去,不能有近水樓臺。"(同上書第833頁)當人們現(xiàn)在重溫毛澤東的這些論述時,豈不是更加體會到它是多么真實、深刻、寶貴嗎?如此遠見卓識、深謀遠慮,何人能比!
4、放手發(fā)動群眾,進行大民主試驗
黃炎培在延安時發(fā)表的"周期率"之說表明,權力的腐敗和官僚化、是一種歷史的必然現(xiàn)象,在現(xiàn)實社會條件下僅靠政府和法制手段是不可能根本解決的。
按照毛澤東的看法,中國革命勝利靠的是人民群眾的力量;社會主義建設、國家管理、防止權力腐敗和官僚化同樣要靠人民群眾,"實行人民民主",讓人民來"監(jiān)督政府"。后來他甚至說:"官僚主義者階級與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nóng)是兩個尖銳對立的階級。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階級把他們當作資產(chǎn)階級打倒"。
究竟采取什么方式讓群眾充分行使民主權力?五十年代在群眾中產(chǎn)生了一種"四大"的做法,—-"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深受毛澤東的重視,認為這是在當時條件下廣大群眾充分發(fā)表意見、公開爭論問題、行使民主權力的一個好方法。毛澤東說:"抓住了這個形式,今后的事情好辦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問題也好,建設的問題也好,都可以用這個鳴放辯論的形式去解決,而且會解決得比較快"。"這種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形式,最適合發(fā)揮群眾的主動性,提高群眾的責任心。"(《毛澤東選集》第五卷 第467頁)還說:"要允許工人罷工,允許群眾示威″。以后修改憲法,要加一個罷工自由,等。(同上書第324、325頁。)
自建國以來,在黨的領導下,群眾運動基本上三、五年一次。這些運動,包括"文化大革命",雖然任務、方式不同,但從根本上說都是整黨、整干性質(zhì)的,放手發(fā)動群眾來揭發(fā)和批判黨內(nèi)的黑暗面,整治官僚主義和腐敗。在這些運動中,人民群眾的參于越來越廣泛,斗爭形式越來越激烈。
正是在這些運動中,大批被壓抑、被岐視的普通群眾、無權無勢的小人物得到解放,起來向平時對老百姓作威作福的官老爺、大人物口誅筆伐,使之威風掃地、不得不看著群眾的臉色行事。正是在那時,廣大群眾真正感到揚眉吐氣、精神振奮,嘗試到自己說了算、當家做主人的優(yōu)越,并煥發(fā)出一種改天換地的力量。這難道不是一種真正的民主生活嗎?不是一種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嗎?
在一些官僚特權、知識精英眼里,大民主、大批判的確是令人提心吊膽的,再沒有舒服、安定之感。稍有不慎, 就有可能遭到搞"封資修"罪名的批判。在這種監(jiān)督、管治下, 官員們何敢有搞特權丶貪圖享樂的非份之想!在那時,有些干部昨天還是領導,甚至是位置顯赫的領導;而今天就有可能被批判、作檢討、免職下放勞動或進"五七干校″。當然,如果表現(xiàn)好了,后天又可能官復原職或被提拔升遷。如今不是講干部要"能上能下″、"打破終身制″嗎?真正的能上能下也只是在毛澤東時代做到過!而黨員、干部真正有咸望的時期也是在毛澤東時代!
有些人指責毛澤東時代所謂"黨內(nèi)生活不正!、"受壓抑″之類,說穿了就是他們的官位不穩(wěn)定而己。但從人民群眾觀點來看,這恰是一種正,F(xiàn)象!須知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本來就是屬于人民的,而不是為一部分官僚所專有。
改革以來,所謂"機構改革″、"干部制度改革″,搞了一輪又一輪,然而機構卻是越改越膨脹、官員越改越多,官員只升不降,位置、待迂越來越穩(wěn)固、越來越優(yōu)越。目前,一個省就有四五十個省級干部,幾百個乃至上千個地廳級干部,一個縣幾十個縣級干部,可以說古今中外沒有過。 而且在每一個省長、市長外,還都有八九個副職,每個人還配有秘書,有些還有助理等。相反,工人階級則大批下崗失業(yè),不但失去了話語權、管理權,而且也失去了勞動機會,再無任何生活安定之感。難道這是"正!、公平的嗎?
毛澤東時代的大民主,包括群眾參與國家管理、開展"四大"等,之所以稱之謂"試驗"和"探索",這就意味著它不是成熟和正規(guī)的;若從傳統(tǒng)的"民主與法制″觀念上看似乎是有些"亂套"。然而,這種“大亂”卻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大治”,社會主義制度和凝聚力從來沒有那樣穩(wěn)固。在這種"亂″中卻貫穿著打破舊"規(guī)范″、創(chuàng)建新的領導制度和官民關系的核心內(nèi)容。其方向十分明確,就是打擊官僚特權,不讓少數(shù)人謀取特殊利益,切實維護廣大勞動群眾的主人公地位,建立一個干群一致、人人平等、利益共享的社會。從根本上說,就是搞社會主義,而不準搞資本主義。是真正的"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不是講“允許改革”嗎?人類歷史上還能找到比這更進步、更大膽、更富于創(chuàng)造性的改革嗎?
毛澤東的試驗的確也傷害了一些領導干部和精英,付出了一些代價;但他卻打造了一個真正先進、純潔、堅強的無產(chǎn)階級政黨,一個在廣大人民群眾中以至在全世界享有崇高威望的執(zhí)政黨。建立了一種充滿激情、富有生氣和活力的社會生活,真正實現(xiàn)了黨和國家的穩(wěn)定和健康發(fā)展。不能不承認,毛澤東在治黨、治官方面是成功的。黨政廉潔、干群關系密切,為后來任何時期所不能相比。黨風、官風、社會風氣至今為人們所懷念!
人民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