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黨我軍的歷史上,毛主席親自批準死刑的案件并不多,而一名與他患難與共,從井岡山就開始追隨他的一位八路軍軍官,卻因犯罪被毛主席親自批準公開槍斃,這位八路軍軍官就是黃克功。
這是在1937年的延安,當時發(fā)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黃克功桃色事件”。毛澤東“揮淚斬馬謖”,一個勇冠三軍的紅軍將領被公審槍斃了。
愛情的裂痕
一、二、四方面軍在陜北會師時,黃克功已是一位身經百戰(zhàn)的旅長。少年時代參加紅軍,跟隨毛澤東經歷了井岡山的斗爭和二萬五千里長征,是“老井岡”中留下來不多的將領。當時,黃克功僅僅26歲,年輕、英俊、身材修長,笑起來很有感染力,加上其豐厚的經歷,很受人的追捧。
劉茜當時才十五六歲,為了革命來到延安。她容貌清秀,被分到抗日軍政大學四隊學習,隊長就是黃克功。劉茜選擇了黃克功。劉茜開始和黃克功談戀愛后,又把愛情轉向了另一個人。出現這種情況,當時有人作了分析,可能是黃克功追得太猛抓得太緊,也有人猜測與黃克功的某些生活習慣譬如不刷牙漱口有關。至于黃克功平時愛掛在嘴邊的口頭禪“老子當年”之類的,也引起她的反感。
夜幕下的沙灘槍聲
已調到陜北公學的劉茜,給黃克功捎了封信,構成黃克功去找她的契機。1937年10月5日晚飯后,黃克功將心愛的白郎寧手槍裝進口袋,正巧,抗大訓練部的干部黃志勇飯后在溜達,黃克功便拉著他向陜北公學走去。就在公學門前的河邊,黃克功遇到劉茜等一群學員。學員們見到隊長,都很客氣。劉茜卻沒吭聲,冷冷地望著他。
黃克功隨即招呼劉茜:“咱們走走好嗎?”陜北公學的女學員走了,黃志勇也借故走了。
“砰!”—陣風卷起!芭!”又一陣風掠過。
槍聲在風中很沉悶,沒人注意到。第二天一早,人們在河灘上發(fā)現了劉茜的尸體。肋下一槍,頭部一槍,面部模糊,全是血。
那—夜,黃克功回來很晚。細心的警衛(wèi)員發(fā)現首長幾乎是徹夜輾轉。早上擦武器時,槍有射擊過的痕跡。找出首長晚上換下的衣服,也發(fā)現有血跡。此外,更使他生疑的是,有位陜北公學的女學員來問黃克功知不知道劉茜昨晚在哪里?他假裝不知,但神色很緊張。早晨天一亮,還發(fā)現他站在一道高墻上向河邊張望……當警衛(wèi)員接到保安處的通報后,便向校部作了匯報。
領導找黃克功談話,他已恢復了理智,并如實坦白了犯罪經過。
黃克功那天晚上同劉茜在河灘上面對面站立了一陣后,便開始對劉茜另有所愛進行責備。在他看來,自己身經百戰(zhàn)從沒有失敗過,哪能在這場愛的戰(zhàn)役中失敗。他不服輸。他責備她,要她回心轉意,甚至罵她。但他面對的是他從沒遇到過的對手。她不但沒有悔意,反而聲稱他們之間不存在婚約,雙方都有權找所愛的人。
“要不是愛上別人就宣布咱倆結婚! 黃克功看著劉茜灰布帽下的眸子,帶著嘲弄、輕視的目光。他拔出了槍,拉住她的一只胳膊:“你答應不答應?”他試圖使她在槍口下改變主意,沒想到她那眸子里的目光更鋒利、更仇恨和冰涼了,這使他感到了絕望。
一個響亮的巴掌,打在黃克功的臉上,他顫抖了一下。劉茜捂住肋間,但她那冰冷的目光還在抽打他……
他又把槍口對準了她的腦門,槍響了。
從河灘上歸來,黃克功篡改了劉茜的來信日期。然而當他坦白這—切時,一場噩夢才清醒過來。抗大副校長羅瑞卿,望著面前沒有表情的青年戰(zhàn)將,心情很沉重。羅瑞卿多么喜歡這個在戰(zhàn)場上以一當十、以—當百的年輕人啊。他可是在革命戰(zhàn)爭中生存下來的為數不多的精英啊!他很痛苦地拿起了給毛澤東的電話……
高等法院將黃克功收監(jiān)。
案情牽動四方
這種駭人聽聞的案件,在當時的延安是絕無僅有的!獣r間,人們議論紛紛。
——黃克功自恃有功、無視法紀、殺人必須償命。老人們嘴里這樣堅定地說,淚水在眼眶里打著轉。
——然而不少人也紛紛出面講情,有一些老井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毛澤東講情,毛澤東不為所動。
終于,黃克功案件交給了人民公審。來自各學校、部隊和機關的萬余人按指定地點靜靜地坐著。延河水輕緩地在流淌。
金鐵群和吉漢杰是最后到會場的。他倆都看見在不遠的延河對岸,毛澤東和張聞天朝這里張望著。直到審判大會快要開始時,毛澤東才背著雙手,低著頭走開……
陜甘寧高等法院刑庭的法官、陪審員、起訴人、證人、辯護人和法警進入了會場。刑庭審判長雷經天等人,各就各位。宣布開庭后,起訴人與證人先向大會陳述了黃克功事件的全部細節(jié)。隨后,各單位代表發(fā)表了對這一事件的分析、要求,以及結論性的群眾意見,然后等著法庭審判。黃克功被帶了上來。
當法官讓他發(fā)表個人申訴時,他只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經過,并作了扼要的檢討。他唯一申訴的就是一句話:“她破壞婚約是污辱革命軍人。”聲音不高,但整個會場卻聽得清清楚楚。
審判長特意問他:“在哪些戰(zhàn)斗中受過傷、掛過彩?”人們從他敞開的襯衣里,看到他從臂部到腿部傷疤連著傷疤,猶如打結的老樹皮。他歷數了許多戰(zhàn)斗的地名。最后,他用真誠的目光望著審判長,請求讓他講述最后一個愿望:“……死刑如果是必須執(zhí)行的話,我希望我能死在與敵人作戰(zhàn)的戰(zhàn)場上,如果允許,給我一挺機關槍,由執(zhí)法隊督陣,我要死在同敵人的拼殺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黃克功的聲音越來越低,但那低沉的聲音充滿感染力。人們沉浸在這一段真摯的話語里,默不作聲。休庭片刻后重新開庭,審判長莊嚴地、一字一頓地宣布了判處黃克功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的判決時,黃克功就像等待出征的時刻到了,他拉了拉襯衣角,平靜地將會場看了一眼,然后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舉起一只胳膊高喊:
“中華民族解放萬歲!”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中國共產黨萬歲!”
左邊的那位法警下意識地拉下了他的胳膊。他低聲說:“為什么不讓喊口號呢?”隨后,他再次向天空望了一眼,便跟著行刑隊,穿過坐在東北側的人群,向刑場走去。
毛澤東來信如驚雷
就在黃克功走到會場邊時,只見一匹快馬在會場外停下,一位工作人員翻身下馬,徑直向雷經天走去。雷經天起來接過那位工作人員送上來的一件東西。主席臺上先傳出聲音:“信,毛主席的信!蹦锹曇艉苄。很快,“毛主席的信”像風一般傳遍會場。黃克功在會場邊也聽到了。他自己停住了腳步,他比任何人都關心這封信。原來,他在審判前,專門給毛澤東寫了—封信,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請毛主席定奪。
大會主持人招手讓黃克功回到原來的位置上,因為信中建議要當著黃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審大會宣讀——
雷經天同志:
你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的斗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赦免他,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zhí)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zhàn)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布法庭判決外,并宣布我這封信。對劉茜同志之家屬,應給以安慰與體恤。
毛澤東
1937年10月10日
隨著雷經天的聲音停止,大家再將目光轉向黃克功時,他才如夢一般醒來,高高地揚起頭,然后又高呼那三句口號。這—次法警沒有阻攔他。他連呼了三遍,呼罷,跟著行刑隊重新走出會場。
案件影響深遠
當時的延安正處于不斷發(fā)展的時期,成為了拯救國家和人民命運的希望,象一塊巨大的磁石,吸引著不少熱血知識青年和進步人士不遠千里,歷經艱難,慕名來到延安參加革命。當時涌向延安的人群絡繹不絕,成份也相當復雜,而且知識分子頗多!包S克功案”的出現,正是抗日戰(zhàn)爭的初始階段,形勢嚴峻,國家危難、民族危亡都處在了關鍵時刻,而其行為無疑是對延安這座新興城市和革命希望城市的打擊,由于其身份的特殊和功勛卓著,在此案的問題上,共產黨的態(tài)度如何?直接影響到延安軍民的情緒。而毛澤東的堅決果斷,“揮淚斬馬謖”,平息了人們的疑惑,重申了共產黨及軍隊更為嚴格的紀律要求。此后,延安風氣始終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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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為什么一定要處死黃克功 :
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不久,陜甘寧邊區(qū)發(fā)生了一件轟動一時的革命功臣為了逼婚槍殺進步青年的惡性案件。被害人是年僅16歲陜北公學女學生劉茜,兇手是抗日軍政大學第六隊隊長黃克功,時年26歲。黃克功功名顯赫,少年參加紅軍,經歷過艱苦卓絕的井岡山斗爭和二萬五千里長征,負過傷,流過血,曾經在山西帶領一個營消滅敵人一個團,有著光榮的革命歷史。有的人為此動了側隱之心,認為他一時感情沖動殺害劉茜,已經損失了一份革命力量,不能再殺黃克功,應該讓他戴罪殺敵,將功贖罪。黃也心存幻想,充滿感情地給毛主席寫了一封信,表示自己寧愿拿著沖鋒槍,在執(zhí)法隊的監(jiān)督下,向日寇沖鋒陷陣,讓一腔熱血傾灑在戰(zhàn)場上,也不愿死在自己的法場上。一時間,萬眾矚目寶塔山。
毛主席收到黃克功的信后久久不說一句話,在校長室里一邊抽煙,一邊踱步,足足有三個小時。他在痛苦地思考、在抉擇。終于,他提起筆給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院長,此案的法庭審判長雷經天寫了一封信,痛下決心,表示必須處死黃克功,并要求在宣讀判決時宣讀這封信。毛主席寫完信當眾淚流滿面,黃克功畢竟是一個在井岡山就跟隨他干革命的紅小鬼。據說,毛主席當眾流淚只有兩次,另一次是自己的兒子犧牲在朝鮮戰(zhàn)場上。
毛主席一定要處死黃克功,當然體現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容法外施恩的刑罰原則。但是更深刻的意義在于,它充分體現了刑罰必定性的法律理念。雖然黃克功已經表明自己要在執(zhí)法隊的監(jiān)督下戰(zhàn)死沙場,將功補過,但毛主席沒有同意。因為,既然已經犯罪就一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任何其它的形式都不足以代替法律的制裁。否則法律的尊嚴就不復存在,法律的威懾力就無從體現,就會有一個又一個的“黃克功”在可以將功補過的幻想下踐踏法律、破壞法律,最終導致法律的虛無和法律威信的蕩然無存!把远鵁o信,不知其可”,毛主席深深地懂得這個道理,盡管事情已經過去五十多年,但其中折射出來的刑罰思想和理念在今天仍然具有深遠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懲罰,刑罰的必定性是法律的生命,這是世界各國通行的法律觀念。據報道,前不久,美國俄勒岡州司法官員正在研究為一個腎功能嚴重衰竭的死刑犯無償移植一個腎,手術費高達10萬美元。如果不進行腎移植,這個死刑犯肯定活不到執(zhí)行死刑的那一天。而在此前,為了給他做血液透析,州司法當局每年都要拿出12萬美元。對死刑犯進行疾病救治通常認為是一種人道主義的行為。不僅是我國,即使在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guī)則》等也得到了認可,可以說,對犯罪嫌疑人實行人道主義待遇已經成為各國通行的一項司法原則。
為什么要通過做腎移植手術,以保全死刑犯的生命?除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之外,它還告訴人們一種法治理念和民眾對于法律的一種敬畏精神。因為如果沒有這名死刑犯,俄勒岡州已經啟動的一項刑事司法程序將無法終結,作惡之人將不能受到法律的懲罰。
一語中的。正是刑罰的必定性讓毛主席痛下決心,一定要處死黃克功。它讓刑罰的功能從中體現得淋漓盡致,也讓法律在人民的心目中樹起了一座豐碑。這種對于法律尊嚴至上的無比敬畏感正是法治國家的基本標志。
沈陽劉涌的判決經過一浪高過一浪的全國式的大討論,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日前劉涌已被執(zhí)行死刑。塵埃落定,一切歸于平靜。因為殺害妻子并肢解尸體的浙江省紹興輕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建平一審被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但有近200人上書法院,要求法外開恩,理由是他為中國的紡織事業(yè)作出過突出貢獻。二審經過半年多的時間,12月15日,浙江省高級法院才做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核準對徐建平的死刑判決。12月25日,對徐驗明正身,注射執(zhí)行死刑。如此多的案例,如此曲折的刑罰過程讓我們久久回味。其實認真思索一下毛主席一定要處死黃克功的故事,我們也許就沒有了這許多的刑罰上的困惑。
(作者系遼寧省喀左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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